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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的成长经历和故事(科比的成功经历)

2023-01-04 21:12:448 NBA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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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的立志故事

我叫科比*布莱恩特,出生于1978年8月23日。当时我的父亲乔*布莱恩特还在费城76人队打球。“科比”(日本牛排,他最爱吃的一道菜)这该死的名字就是他的杰作。

在美国有句俗语:“如果你想成为职业球员,你就得找对父母亲。”虽然我的父亲会把他的宝贝儿子叫作牛排,但他的确是一个天赋很高的篮球运动员。德尔哈里斯,我在湖人队的第一位教练,曾说:“乔可以做出任何动作,他的传球技术在全联盟仅逊色于‘魔术师’,但他生来应该在禁区里谋食,而不是去打控球后卫。” 但没有哪支球队愿意接受他那种纯表演性的篮球风格。为了养家糊口,于是我们全家搬到了意大利。

从我会走路开始,篮球就是我唯一喜欢的运动。我总是会在脑海中幻想出不同的敌手,然后想尽办法去突破这些敌人的防守。到了意大利,没有小朋友陪我玩,篮球更成了我童年时最大的乐趣。因为足球才是意大利人的最爱,所有的小孩都热衷于足球。唉,蠢笨的家伙,还有什么能比篮球更吸引人呢?

我是从意大利上小学的,全班同学没有一个人讲英语,而我对意大利语根本不懂。在意大利的头几个月,我只是呆呆地坐在教室里,看着老师的教鞭挥来挥去。第一年之后,我便能说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了。

不到10岁,我就和父亲开始了一对一的练习。我的球技在父亲的指导下进步很快,渐渐父亲已不是我的对手了。我常常看大洋彼岸传送过来的NBA球赛节目,卧室里贴满了乔丹、伯德和“魔术师”的海报。我觉得他们在球场上玩出的魔术自己也能做到。我需要更高的挑战,需要到篮球的最高圣殿去实现自己的理想。当然,这一切都要回到美国才能得到证实。

1991年,我们全家搬回了美国。我和姐姐就读于劳尔梅里恩中学。在这里我又一次体会到了异乡的孤独。在没有同伴的学校里,我将绝大部分时间消耗在球场上。

入校不久,我就开始参加校篮球队训练,随学校二队打球。可刚开始时,我连队友们在场上呼喊的一些俚语都听不懂,很难和别人形成默契配合。虽然我能够轻松地突破对手的防守,可我找不到传球对象。我常常会从后场带球,穿越整个球场,突破所有对手得分。这使13岁的我在球场上显得特别抢眼。这吸引了校队教练格雷格·道纳的注意。

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校篮球队的学生们都放学了,空旷的球场上洒满了阳光。我正一个人在运球上篮,忽然看见道纳信步走到场边。

“嘿,科比,你在和谁斗牛呢?”

“你好,教练,我在和‘影子敌人’决斗。”我擦擦汗,略带羞涩地回答道。

“影子敌人”激起了道纳的兴趣,他走上场去,对我说:“好吧,我现在就是你真正的敌人,让我们来一场真正的斗牛吧!输的今晚请客。”

我笑了,从来还没人能打败我呢。道纳在中圈附近贴住我的上身,可我腰部突然向右扭,然后向左横跨两步,马上突破直奔篮下。

道纳答应请我吃东西。我想了想,说:“通心粉和馅饼。”

自从我成为校队主力后,我发誓要让劳尔梅里恩这所学校的篮球历史改写。这所贵族学校培养过许多费城政界、商界、娱乐圈的名人大腕,但从来没有培养出过一个体育明星。

暑假到来了,我开始了全面的自我训练,每天坚持晨跑、跳绳、举重,还在后院安上一个3.2米高的篮框,偷偷地练习扣篮——这个低篮筐给了我极大的自信。此外,父亲的指导也让我的球场视野大为开阔。我的nba生涯开始倒计时。

一年后的我身高已经超过1.90米,劳尔梅里恩校队在我的带领下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在分区联赛中拿下了建校57年来的第一个冠军,然后又以16胜6负的战绩从费城中学联赛中部赛区突围,进入了宾夕法尼亚州高中大联赛。14岁的我平均每场得22分、10个篮板球。虽然在全州联赛里,劳尔梅里恩队没能通过第一轮,但我的能力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代表校队第二个赛季我就使球队的胜率提高了60%,并且进入了全州高中大联赛,这在费城高中联赛历史上,除了50年代的张伯伦,还没有谁做到过。我成了费城的神话。太棒了!我打败了张伯伦!我的内心再也不曾平静过。

1995年,我参加了麦当劳组织的全美国中学生篮球比赛,我以每场比赛得30.8分、12个篮板、6.5次助攻、4次抢断和3.8个盖帽的成绩,获得高中本年度最佳球员的荣誉。我知道属于我的时刻最终要到来了。

1996年我参加了nba选秀大会,我被挑到了夏洛特黄蜂,接着被交换到洛杉矶湖人队,这是总经理韦斯特的大手笔。他看过我的比赛,知道我不会让他失望的。随后韦斯特又从自由市场上签来了奥兰多魔术队的中锋奥尼尔。这注定了我和这个传奇男人一生的恩怨。

那个赛季我每晚出场15分钟,以平均每场7.6分的成绩入选了最佳新秀阵容第二队。并且报名参加了那年的全明星扣篮大赛,以一记胯下换手扣篮征服了评委,夺得扣篮大赛冠军。在随后参加的新秀比赛中,我以31分和8个篮板创下新秀赛纪录。

从此我就有了一个让我非常讨厌的外号:飞人二世。所以我写了份声明如下:我叫科比,我有自己的打球的方式,我不是乔丹。我要创造属于自己的神话。

科比的童年经历

1978年8月23日,科比.布赖恩特出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那时,他的父母——乔和帕姆,已经有了两个女儿——谢利亚和谢亚,科比是他们的第三个、也是最后的一个孩子。从出世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我们的小科比会有不同于常人的生活轨迹,因为他的父亲乔——这位费城约翰.巴特兰姆高中的传奇球员正处在他飘忽不定的职业生涯中期,他先后去了三个国家的不同球队效力.

1975年,完成在拉萨尔大学出色的三个赛季后,乔被金州勇士队选中,从而开始了他的职业篮球生涯。作为6英尺9的前锋,“果冻豆”乔拥有控球后卫的技术,但他却始终找不到自己在NBA的位置。当续约的要求被勇士队拒绝之后,乔辗转来到费城,至此,也开始了他随处漂流的生活:几年间,他先后效力于76人、快船火箭队,在总共参加的606场比赛中,乔平均每场得到8.7分。之后,他又飘洋过海去了欧洲的职业联盟发展。不过,无论乔去到何处,他的妻子——善良的帕姆总是陪在身边。因为两人的祖父母是生活在同一个街区的邻居,所以他们自小青梅竹马。到了大学时代,乔和帕姆“重燃战火”,并很快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我们的小科比是在浓厚的篮球氛围里面长大的,似乎他的一切都跟篮球密切相关。就在他出世后一年,乔被球队交换到了圣地亚哥快船队,因此,年幼的科比也随父亲来到了阳光明媚的南加州,他很喜欢那里,那里的人们非常友好。在那里,小科比对篮球天生的喜好很快就被激发了出来,才刚满三岁,他就经常告诉周围的人们,他将来一定会成为NBA球星。

1982年夏天,乔一家又辗转来到休斯顿。这时的科比已经能够理解他父亲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生计,他开始认真的看NBA球赛了。当时的小科比最喜欢的球星是“魔术师”约翰逊——一个拥有大前锋身材的组织后卫(这一点上有点像他父亲乔),他痴迷于“魔术师”华丽的球风和胜利的方式,他也把湖人队作为自己最喜欢的NBA球队。

但是,乔一家只在休斯顿作了短暂的停留。一个赛季后,球队拒绝了乔提出的续约要求,无奈之下,他只得继续飘泊,他最终选择了意大利一家俱乐部作为自己的新东家,科比也随之去了意大利。异国他乡的生活是艰难的,但这对于科比和他的两个姐姐来说却意味深远。因为语言的障碍,他们只能彼此相互依靠。每天放学回家,他们都会在一起练习新词和一些短语,几个月下来,聪明的科比就已经能说一口地道的意大利语了。

与此同时,乔也终于在新的球队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他那过人的天赋和华丽的球风很快使他成了联盟的新球星,他的薪水也随之猛涨。乔的一家都受到了他们所在城市的热情对待。

科比的生活总是随着他父亲的安排而定。他经常跟着他父亲一起训练,很少会错过一场比赛。科比喜欢模仿他父亲的动作,然后在中场休息时跟一些球迷一起比赛投篮。在没有球赛的日子里,如果他们不出去旅行的话,他们就会去拜访一些别的在意大利发展的美国球员,其中包括哈维.卡钦斯——他的两个女儿,塔乌贾和塔米卡现在都是WNBA球员。

就这样,看着他父亲整天的单枪匹马然后大力灌筐或者那些神鬼莫测的传球,科比开始梦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够站在NBA的舞台上。但是疯狂迷恋足球运动的意大利人却希望他能走另外一条路,他们不只一次地告诉科比,他会成为世界级的门将,因为他有着很宽的臂展、很快的速度和很强的弹跳能力。

科比后来能走上NBA之路绝对得感谢他的祖父母。远在美国的他们总是每个星期帮乔父子俩寄去他们亲手录制的NBA球赛。然后,父子俩就会一起观看,当然,其中还包括一些是乔从美国球探那里要来的录象资料。在乔的独家指导下,科比开始学习如何观察全场,如何展开进攻等等。

每个夏天,当布赖恩特一家飞回费城探亲访友的时候,乔都会给小科比一个磨练技术的机会。从科比10岁起,他的父亲都会安排他参加费城的萨尼.希尔篮球训练营,在那里,他有机会和同龄的或者稍微年长的孩子一起竞技,他的父亲和舅舅约翰则会待在场边对他进行指导。1991-92年,乔再次更换了球队,一家人也不得不随着来到法国。对科比和他的两个姐姐来说,这一次是最为艰难的,因为他们每天必须去一个远在瑞士的国际学校学习两个小时。一年之后,乔终于宣布了退役,他和帕姆觉得是时候回美国了,因为谢利亚和谢亚已经到了上大学的年龄,而科比也该上高中了。

在乔被拉萨尔一家俱乐部聘任为球队助理教练后,布莱恩特一家回到了美国,并在费城东北部的阿德莫富人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的科比内心喜忧参半,由于成长环境的不同,和那些美国孩子的交流成了他的难题,他担心自己将无法融入其中。

但是在篮球场上,科比的转换却游刃有余,1992年,他依然是萨尼.希尔篮球训练营里最好的球员之一。接着,他进了马里昂高中就读,并直接成为校篮球队的成员。到了第二年,他经常去坦普尔大学的体育馆看比赛,这那里,他跟很多人成了朋友,其种一个就是艾迪.琼斯。球场外的生活对于科比来说却依然艰难,他依然努力着希望跟同学能融为一体。在欧洲,他不需要面对那些美国青少年所要面对的诱惑和压力,他不习惯现有的生活,因此总是显得比较安静。到了第三年,他总算慢慢适应了环境,而他在篮球场上的表现也是突飞猛进。长到6英尺5英寸之后,科比觉得自己将来在场上的位置应该是后场,所以他开始朝着后卫的方向来训练自己。当马里昂高中主教练格雷格.道纳尔发觉这些之后,他表示很喜欢科比的这种“错位”。

关于科比·布莱恩特的故事 激励的

在科比吧找到的:(第三个是激励)

一、有关96年的狂想

96年的那届选秀大会可以说是自84年以来最成功的一届,那届新秀中的杰出人士更是被称作黄金一代,而科比无疑是这黄金一代的代表人物。这让他的职业生涯从一开始就抹上了一层亮色。但不知有没有人想过,如果科比没有选择在96年进入NBA,那他又将如何?我知道这是一个狂想,但既然是扯谈,就不妨“狂”一下。可以肯定的说,如果他没有进入NBA,他会继续他的学业。与一般黑人球星不同,科比的学习成绩十分优秀,再加上在高中篮球界的威望,他无疑可以顺利进入任何一所篮球名校。如果他喜欢,他可以像乔丹邓肯那样在大三或毕业时参加选秀。只要他发挥正常,他可以轻易挤掉布兰德或肯扬.马丁,拿到99年或2000年的状元秀。这样的话他将完全进入乔丹曾走过的轨迹:经过NCAA的打磨与锻炼——以高顺位进入一支鱼腩球队——迅速成为这支球队的核心——拿到一切可以拿到的个人奖项——利用五到七年的时间将这支球队打造成一支冠军之师——创建一个不败的王朝。听着似乎有一些太过玄妙,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科比经过大学篮球的洗礼再进入NBA,他完全有理由成为一支球队的主力,而不像他在湖人队那样坐了足足两年的板凳。而且如果他不是仅在96年位列13位,黄蜂也不会轻易将他交换给湖人,他也不会遇到那个联盟中最具统治力的中锋,并且在他的压制下苦苦奋争了8年。由此可见,上帝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他赋予了科比超乎常人的天赋,也让他以一种别样的方式接受了磨练。这无疑是科比看似完美生活的一种残缺,但也让科比更贴近真实。

二、源自扣篮大赛的敲门砖

对于一名每场仅上场十几分钟,得到6.7分的NBA菜鸟来说,如果想迅速扬名立万的话,方法有两个:一是到纽约的NBA总部狂揍一顿大卫.斯坦恩,二是得到扣篮大赛的冠军。科比无疑会选择后者。对于1997年的扣篮大赛我始终有两个疑问:其一是如果阿伦.艾弗森不是因肩伤退出比赛,科比是否还是冠军?要知道当年这个敢于和乔丹叫板的小个子的人气还远非是科比能望其项背的。其二是为什么达尔文.汉姆遭到如此不公平的待遇。这位1996年NCAA扣篮大赛冠军,首轮的三个动作:单臂大风车、双手提拉球展腹背扣、左手拍板,右手单臂大风车个个一气呵成。即使在再严格的评委眼中这三个动作中的任何一个也值40分,而结果是他最高分也只是得到36分。要知道科比在首轮也只得到37分,也就是说只要裁判稍微“正常”一些,科比首轮就会出局。这让我们承认上帝有时会特殊眷顾某些人。尽管在首轮表现平平,但科比还是在决赛中表现了他的卓而不凡。有人说科比借以夺冠的胯下换手扣篮弹跳有余而创造力明显不足,因为这个动作早在1994年就已经被伊赛亚.莱德演绎过了。但只要稍加留意,科比的扣篮与莱德的张狂不同,与卡特的劲暴不同,与乔丹的飘逸也不同。科比的扣篮充满了舒展与帅气,有点放肆,有点让人难以置信,给人以飞翔的感觉。这个扣篮冠军对科比而言,其意义决不是那个笨重的银质奖杯,也不是那两万元的夺冠奖金,而是它让全世界球迷开始关注这个来自费城,能够高悬在篮筐之上的8号。这种关注改变了科比的职业生涯,也可以说也正是由于这种关注影响了未来NBA的格局。

三、“飞人”的激励

科比有一个看似不凡但实际上毫无意义的称谓:“飞人二世”,说不凡是因为能够成为飞人的接班人本身就是一种肯定。说它毫无意义是因为尽管心酸但不得不承认科比成为飞人二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须劳神将科比和乔丹的各项技能横向或纵向的比较,只需看看乔丹那辉煌的有些过分的荣誉簿:6次总冠军、6次总决赛MVP、5次年度MVP、10次得分王、3次全明星赛MVP以及其他不必罗列的纪录与奖项,也许在某个单项上科比达到乔丹的标准并不难,但要完全达到甚至超过,可以断言:绝不可能!这对于同样天纵奇才的科比来说,也可以说是一种遗憾。

遗憾虽有,但飞人对科比的激励同样不可估量。两人第一次也可以说是最后一次真正意义的交锋是在98年的全明星赛,对于我而言,那届全明星科比让我印象深刻的绝不是媒体鼓吹的什么史上最年轻全明星球员,也不是开场时那个转体360度的单臂灌筐。而是在第三节,科比面对乔丹的防守,虚晃—转身—腾空—后仰—命中,就其当时这个后仰投篮的技术而言,与乔丹相比除弹跳高度外其它乏善可陈。可这绝对是一个崭新的开端,要知道在此之前,科比在场上只热衷于不断突破与扣篮,对中投根本不屑一顾。而在这届全明星赛上,当他看到乔丹一次次用看似平淡但威力十足的中投屡屡取分时,他终于明白如果他想成为乔丹而不想成为迈纳的话,他必须学会跳投。从此,科比开始了每日千次跳投练习的魔鬼历程。在这里我们要感谢飞人,正是他的言传身教,让我们有幸在时下街球风气流行的NBA,看到一位会扣篮的中投大师。要知道,这绝对弥足珍贵。

四、来自“答案”的“答案”

按照正常的顺序,这里应该写奥尼尔。但之所以没有写奥胖而写艾弗森,是因为对于这对“OK”组合分分和和双方往往各执一词,很难分辨谁是谁非,不必要多费口舌。而之所以写艾弗森是因为艾弗森同样是对科比的职业生涯产生很大影响的人,这种影响不是很简单直观,但绝对意义重大,至少它能够让我们更加完整的理解为什么曾经至少表面亲密无间的“OK”组合,最后会分道扬镳乃至拔剑相向。

无论你是不是科比的球迷,你必须要肯定的一点是:每当我们提到96年的黄金一代时,首先想到的并不是俊朗的科比.布莱恩特,而是那个桀骜不驯的“答案”。与科比相比,艾弗森的负面新闻可谓是应接不暇,但无论是球迷还是媒体都对此淡而处之。理由很简单,他本来就是一个“混混”,人们根本没有奢望他像上帝一样的圣洁。人们更多关注他近乎传奇的成长历程:出身寒微,身材矮小,依靠自己的打拼成为NBA的顶尖巨星。他那挑战世人价值观的勇气、刺青、头巾、胆大无畏的言论,他以小击大的英雄形象,更符合广大中下阶层民众的胃口,更容易赢得大众的尊重与崇拜。可以说“答案”开创了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时代,一个摆脱道德束缚,坦率而独立的时代。

与艾弗森截然相反,科比出身富有,从小接受正规的篮球训练,毒品和凶杀这些阴暗的社会垃圾从未有机会接近与他。如果说艾弗森是一个街头混混,那科比就是一个天之骄子。在湖人队的最初八年,科比一直被灌输这样的一种思想:一个年轻球员,应该虚心的接受培养,循序渐进,方有成功的一日。科比欣然接受这种模式,也算是获得了一定的地位,这曾经让他很满足。但2001年总决赛与“答案”的直接对话,让他第一次感觉到两人的差距,听着费城数万名球迷齐声高喊艾弗森的名字,科比有些困惑,要知道即使是在斯台普斯他也未曾受到过这样的待遇。这一切都是因为艾弗森是一个敢与天下争的叛逆小子,从不掩饰自己的好恶。正是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下,艾弗森才能成为费城的城市化身,球队为了他不惜一而再再而三的更换主力球员与主教练。这只是为了迎合这位标榜自由、个性的小个子。而科比却更像一个模范生,凡事谨慎处之,轻易不越雷池半步。这让他与奥尼尔能够冰释前嫌,合力拿下三个总冠军,但也逐渐让他变得索然无味,泯为众人。尽管他同样拥有一颗好胜的心与不俗的身手。正因为如此,从01-02赛季开始,科比的赛场作风开始改变,他不再为了迎合奥尼尔而牺牲自己的意志,他在比赛中更多的加入了自我因素,更多的控球时间,更多的投篮机会。这是奥尼尔绝对无法容忍的,两个矛盾不断升级,终于剑拔弩张。当然这并不是两人最终分手的全部原因,但至少是原因之一。

五、性侵犯案的解脱

体育史上有许多令人费解的谜案,例如98年罗纳尔多在世界杯决赛上的失常,比如93年乔丹的突然离去,又如2003年科比的性侵犯案。时过境迁,除了两位当事人之外无人能够说清在2003年6月30日科罗拉多州鹰郡LodgeSpa度假村豪华套房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所了解到的大多为媒体的妄自揣度和断章取义。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在2004年9月审结的刑事诉讼案远没有画上句号。它对美国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NBA公众形象的冲击远远超过案件本身的范畴。它让笼罩在科比身上的光环逝去。这也标志着一个时代的远去,一个由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辈球星们支撑起的传统价值观的时代宣告彻底终结。它让全世界的母亲都陷入了绝望,因为她们可以为孩子们所树立的最后一座童话偶像坍塌了。它让球迷不会再对着球星做宗教性的膜拜。它让比赛回归了它商业性和娱乐性的本来面目。不会再有什么精神图腾,有的只是喧嚣的娱乐现场和流水线上制造的明星。它让乔丹的接班人也注定只是一个虚无的呓语。

这个案件对科比而言,让他失去了以往白璧无瑕的公众形象和数以千万计的广告和约,但对他同样是一种解脱。从进入NBA那天开始,科比就竭尽全力想将自己营造成乔丹那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众偶像。他无论在场上还是场下都会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他不让自己或准确的说每个人都会有的丑陋的一面示众。他希望在球迷心中留下一个伟大的球员、丈夫、父亲这样一个让人顶礼膜拜的完美形象。但发生在2003年的案件,让科比全心营造的美丽泡沫转瞬间破灭的无影无踪。对科比而言从此无需在费力的伪装自己,他可以完全彻底的从自己往日虚妄的想象中挣脱出来。他从此可以文身,只要他喜欢;他从此可以爆粗口,只要他想做;他可以向任何让自己不快乐的事情说不,只要他开心。更重要的是,他终于可以摆脱枷锁完全投入的打球,这对于他对于每一个热爱他的球迷无疑是这个让人心烦意乱的事件所带来的意想不到的收获。

六、事关未来的“自私”

从科比出道以来,有关他自私的指责就不绝于耳。无数理论家都在提醒科比:如果他想成功,就一定要学会传球。对此我的观点是:以目前这支湖人队而言,科比若想率领球队杀出一条血路,他非但不应该多传球反而他必须学会自私,当然这种自私不是科比式的而是艾弗森式的自私。如果仔细观察你可以发现科比以往的自私是一种完美主义的自私,一种学院派的自私。具体表现是:当他选择突破时,他会随时准备在被堵截的情况下把球传出去,这也是你很少看到科比被盖帽的原因;当他持球进攻的时候他会随时准备和你一对一的单挑,这也是你很少看到科比通过无球跑动得到空档后迅速跳投得分的原因-科比就是这种类型的自私的球员:他要以完美的方式赢得胜利。

而另外一位被一致认为“自私”的代表人物艾弗森与科比明显不同,这主要在于当他决定突破上篮的时候,就是有三个硬汉在那里等着,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冲进去,他根本不会考虑被盖帽丢面子,或者当他一旦遇到空位,就是出手,他在得分这个环节上是异常坚决的,他从不在乎命中率是多少,也不在乎结果是什么,他只是把球扔向篮筐。所以我说,艾弗森的自私是一种个人英雄主义的自私,一种街头的自私。

我可以翻给大家看两组数据,截至04-05赛季3月28日湖人与76人比赛前,同年进入NBA的科比与艾弗森两人分别打了620场与602场比赛,前者共出手10693次,艾弗森是13869次,这说明艾弗森是真正的球队领袖,而科比则无法掌握更多的投篮机会;科比有4313次走上罚球线,而后者有5378次,这说明艾弗森比科比制造了更多的被侵犯的机会,说明艾弗森更敢于在对手死防的情况下硬吃。如果你认为科比是因为奥尼尔的存在,才导致自己无法拥有更多得分机会的话,那在04-05赛季,奥尼尔跑路了,同样截至3月28日湖人与76人比赛前科比共出手1179次,而艾弗森是1594次。很明显,即使没有奥尼尔,科比一样没有更多的占有投篮机会。这在3月28日湖人与76人比赛中,再次得到印证,艾弗森出手22次,罚球15次;而科比只出手15次,罚球7次,这场比赛76人的第二得分手韦伯仅拿到可怜的5分,而湖人有4名球员得分达到两位数但却输掉了比赛。

以上事例我想说明一个道理,作为一名伟大的球员,如果你拥有一帮伟大的队友,你就要学会团队篮球,比如90年以后的乔丹。而如果你没有一帮伟大的队友,你就必须要打出强烈的个人风格的比赛,因为你没必要也没有可能指望一帮庸才能够像你一样得分,比如90年之前的“飞人”。

七、飞翔或堕落

“Fly Or Die”这是科比最喜欢的雷鬼乐队N.E.R.D最新专辑的名字,里面有一段歌词:“一个灵魂迷失在海上,他徘徊回顾,这是生存的迷航,选择是如此艰难,该飞翔,还是死亡。”04-05赛季对追求完美的科比而言是失败的,更是一种堕落,但如果他能在硝烟散尽后重新飞翔,无疑是一种升华。请相信科比,他会给我们带来奇迹,正如七年前我们相信乔丹一样!

最后用一句俗不可耐但却符合我此时心声的话送给科比:I believe you can 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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